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,吉林银行被罚款50万元
11月30日,贷款吉林银保监局发布了一张罚单,资金剑指吉林银行长春瑞祥支行。未按
罚单显示,约定用途银行元吉林银行长春瑞祥支行的使用主要违法事实(案由)为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。对于上述违法行为,吉林吉林银保监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六条,被罚对吉林银行长春瑞祥支行罚款人民币50万元。款万
陶思宇,贷款对吉林银行瑞祥支行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负直接责任,资金吉林银保监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八条,未按对其予以警告。约定用途银行元
使用相关文章:
栏目分类
最新文章
- 广州昨日社会面40例,大部分区域疫情已基本阻断,海珠呈现重点片区集中发病特点
- 2022新职业:火锅料理师人才稀缺,一线员工流动性大
- A股上市公司迎来“5000+”时刻 总资产超380万亿元
- 银宝山新拟不低于9.92亿征集新主 巨亏12.9亿负债率超90%财务承压
- 数字人纷纷闯入元宇宙,“分身术”或不再是纸上谈兵
- 俄罗斯指责乌克兰截留过境天然气 威胁从28日起减少对欧供应
- 江山成立“两山”转化领域产业基金
- Mysteel解读:连粕4100-4200点关口盘旋 豆粕现货价格凸显压力
- 加大惩戒力度!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迎三审,来看几大变化...
- 白酒行业业绩分化加剧:口子窖业绩增速明显放缓,顺鑫农业营收、净利双降
热门文章